玛咖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玛咖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须知
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3:27:06 阅读: 来源:玛咖厂家

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连续、及时、足额存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专户的职工,在购买自用住房时,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具备的条件

1、具有本辖区内合法有效的常住户口;

2、在当地购买自住房屋;

3、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连续、及时、足额缴存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年以上;

4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
5、具有支付购买住房总价款20%以上的自有资金;

6、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,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;

7、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个人提供的材料

1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1份(须双方本人签字、手印);

2、购房人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证明2份(须双方单位工资管理人员填写);

3、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配偶2份(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);

4、夫妇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(本人所在页);

5、30%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;

6、夫妇双方结婚证复印件2份(内容页及照片页);

7、有效购房合同1份;

8、以上证件所有原件;

9、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。

贷款额度、期限

贷款额度最高30万,同时不超过房价的80%;贷款年限最长30年,同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%。

男科在线问诊在天津去哪好

重庆治牛皮癣的价格

湿疹来袭怎么预防?

江苏南京哪个医院治疗湿疹

上海妇科医院_子宫肌瘤的治疗方式介绍